武汉市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3〕211号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各区分局,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鄂地税发〔2003〕1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总局《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
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和《
货物运输发票管理流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三个办法一个方案”)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当前税收工作实际,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局决定成立专班,由孙亚局长挂帅,肖绪湖副局长负责组织实施,税政管理一处、办公室、征管处、计算机信息服务中心、计统处、税政二处和市稽查局共同负责落实,办公室设在税收管理一处。
各级领导要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过错追究制,按照新的要求,密切配合,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抓好货运业税收管理工作。
二、明确分工,搞好协作
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单位和各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间质量要求完成。为此,市局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税政管理一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个办法一个方案”和省地税局实施规定;货物运输业营业税新老税收政策的解释;上下联系综合落实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及相关工作。
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专用印章刻制、文件印发、印制和发布公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