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便利中心改造”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30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4月22日对你局转报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便利中心改造”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园区“便利中心改造”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便利中心改造”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楼面开洞较多,宜补充另一计算软件的计算分析。二层平面开大洞,宜设为薄弱层,并进行多塔分析,同时加强此处洞口周边柱及三层楼板。
二、塔库处(10~12轴)剪力墙宜调整开洞部位,加强筒体构造,以利形成刚度。
三、跃层柱宜补充计算分析;12、22层楼面内收部分宜加强。
四、局部楼面错层部位应保证梁宽不小于板间净高差。
五、10层以下X方向偏心率较大,宜调整。11~12层塔库处柱净高较小,应避免出现手受力超短柱。
六、Y向偶然偏心作用下位移比大于1.4,应调整。
七、部分输入荷载及柱长细比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