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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天元辰商业广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天元辰商业广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37号)


苏州天元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5月9日对你单位报审的“天元辰商业广场”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相关资料报我局复核。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市区“天元辰商业广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市区“天元辰商业广场”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采用规范应为现行规范,此点应引起足够重视。
  二、初设深度不够,缺基础、上部结构的有关构造措施及房屋超长的相应措施的设计;另抗震缝宽应交待;剪力墙抗震等级四级应为三级。
  三、剪力墙临空布置,不能保证水平力有效传递,计算与实际受力不符,应调整布置。
  四、开洞对楼板削弱较大处,剩余板应加强。
  五、柱为形态超短柱时,应计算剪跨比,如小于1.5,为超短柱,应避免。
  六、总信息中输入参数应注意其正确及合理性,如剪力调整问题等。
  七、机械停车库内荷载的正确传递应引起重视。
  结论:设计不尽合理,请设计单位按以上意见调整初步设计,并报市抗震办复核。

  专家组组长: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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