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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质〔2008〕26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08〕29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按文件要求做好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审查工作,并将监督范围认定申报材料于6月16日前报苏州市建设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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