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江南区明阳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5]68号)
南宁市江南区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核准南宁市江南区明阳中学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江南区明阳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1#公寓式学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内设二个卫生间、一个洗漱间,配备有水泥储物柜、铁架床、适量课桌椅)。
二、2#公寓式学生宿舍楼(男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内设二个卫生间、一个洗漱间、一个洗漱池,配备有水泥储物柜、铁架床、适量课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