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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青秀区伶俐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青秀区伶俐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5]46号)


南宁市青秀区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核定青秀区伶俐中学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青秀区伶俐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1#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2人住宿,内设二个卫生间、一个洗漱间、一个洗漱池,配备有水泥储物架、铁架床、适量课桌椅)。

  二、2#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内设二个卫生间、一个洗漱间、一个洗漱池,配备有水泥储物柜、铁架床、适量课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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