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5]40号)
江南区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中学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南宁市江南区沙井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配备有铁架床、卫生间)。收费标准从二○○五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请你局通知该学校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