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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吡虫啉、啶虫脒、三唑磷、联苯菊酯等农药,以及蔬菜、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种植农户;重点区域: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获证产品标准化生产执行率达到95%以上,获证单位规范用标率达到90%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三品”生产技术规程,加强“三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县级政府作为申报主体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农技推广、管理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区域:各县(区) “三品”集中生产区。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农资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坚决取缔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狠抓违禁农业投入品监管,以排查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三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密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四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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