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15号)要求,结合淮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杜绝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使用甲拌磷、乙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克百威、涕灭威、氧化乐果、克螨特、林丹、氟化钠、三氯杀螨醇,杜绝在茶树上使用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来福灵、五氯酚钠。
2.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四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粮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