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涉外调查的;
(二)未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进行涉外调查的;
(三)伪造、冒用、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批准文件的;
(四)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涉外调查许可证从事涉外调查的;
(五)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涉外调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一)其调查活动属于非经营性的:
1、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
2、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其调查活动属于经营性的:
1、有违法所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并处以2倍以上3倍以下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涉外调查机构和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统计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其调查活动属于非经营性的可处以伍佰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其调查活动属于经营性,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三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涉外社会调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
(三)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四)强迫调查对象接受调查的;
(五)冒用其他机构名义进行涉外调查的;
(六)未建立涉外调查业务档案的;
(七)拒绝接受管理机管检查的;
(八)在接受管理机关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和有关材料,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的;
(九)未标明、未向调查对象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事项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一)其调查活动属于非经营性的:
1、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
2、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其调查活动属于经营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