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武国税函〔2004〕63号)
市国家税务局武昌分局:
你局《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所属分店增值税实行“定率预缴、公司抵减”办法的请示》(昌国税发[2004]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所属分店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实行的是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四统一”管理办法,根据武国税发[1998]71号文件规定,同意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所属分店增值税实行“分店定率预征,公司统一结算”办法。即: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所属分店的增值税由公司统一核算,向武昌分局汇总缴纳,其他各分店按月依销售收入的1.5%预征率分别向所在地国税分局申报缴纳增值税,其预缴的增值税凭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由公司向武昌分局申报抵减,武昌分局负责对该公司增值税进行统一结算,统一发票管理。
二、该公司“分店定率预征,公司统一结算”办法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预征率一年一定。
附: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所属分店名单
二ОО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价连锁分公司所属分店名单
序
号
| 税务登记号
| 分 店 名 称
| 主管国税机关
|
1
| 420106711959410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量贩小东门店
| 武昌分局
|
2
| 420106737546657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南湖超市
| 武昌分局
|
3
| 420106744770585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首义超市
| 武昌分局
|
4
| 420106758183613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中南超市
| 武昌分局
|
5
| 420102931151691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中南商都
| 江岸分局
|
6
| 420102741437007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三阳路超市
| 江岸分局
|
7
| 42010774142840X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钢花超市
| 青山分局
|
8
| 420112744766308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吴家山超市
| 东西湖分局
|
9
| 420103744789745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超市中商家电唐家墩购物广场
| 江汉分局
|
10
| 420111751813918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平价雄楚购物广场
| 洪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