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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的通知


  隶属关系(包括上划、下划)发生变化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办理财务划转手续,要在编制2007年度预算时按新的隶属关系编报,避免发生漏报、重复等情况。

  3、规范填报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的有关内容。各部门要在准确理解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各项指标含义的基础上编制具体的预算建议,认真按《河北省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编报说明》中的要求确定单位编码、项目编码;按“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06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正确使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在组织收入表中清楚、准确选择收入类型、管理方式、征收文件依据、征收标准、缴库方式等内容;按《河北省2007年集中采购目录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文件另发)中的序号填列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4、认真编写预算建议计划编制说明。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编制说明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2006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分析;2007年本部门(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影响2007年各项预算收支因素及测算依据等。

  5、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冀财采[2005]19号)的规定,省直单位2007年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河北省200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拟采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政府采购目录序号、采购金额、资金来源和支出科目、计划采购时间等情况按“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建议计划表”(冀财预09表)逐项填报。对于部门预算建议计划中所列支出项目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由我厅采购办通知部门重新编制或取消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否则财政部门按要求一律不予安排项目预算。

  随时调整项目,随时调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办随时审核调整后的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6、按时保质报送各种预算材料。2007年预算编制程序做了较大的调整,留给各部门单位编制预算建议计划的时间较多,而留给后期的时间偏紧。因此,各部门、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切实做到预算完整、数字真实、项目规范。凡是因部门提供数据不实、不完整、不规范导致漏报、少报而影响2007年部门预算的,财政将不再予以调整。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完成后,将严格按冀财预[2004]50号“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中有关预算编制方面考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对所属单位的报表及软盘,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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