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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的通知
(冀财预[2006]18号 2006年3月27日)


省直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省级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推进和谐河北建设两大主要任务,按照“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配置财政资源,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突出体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和倾斜,增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整合各种财政性资金,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理财原则。依法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法》、《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河北省财政监督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公共财政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优先保证财政履行公共服务和保障职能。预算项目的筛选、谋划要体现公共财政要求,凡适宜市场运作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支出;凡属政府引导市场活动主体行为的事项,一般采取贴息、补贴等杠杆调节方式运作;财政直接投资,主要用于改善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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