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的通知
(冀财预[2006]18号 2006年3月27日)
省直各部门:
根据《
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省级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推进和谐河北建设两大主要任务,按照“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配置财政资源,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突出体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和倾斜,增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整合各种财政性资金,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理财原则。依法编制预算,严格执行《
预算法》、《
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
河北省财政监督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公共财政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优先保证财政履行公共服务和保障职能。预算项目的筛选、谋划要体现公共财政要求,凡适宜市场运作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支出;凡属政府引导市场活动主体行为的事项,一般采取贴息、补贴等杠杆调节方式运作;财政直接投资,主要用于改善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