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划分支出责任的原则。预算安排要遵从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格局,省级财政主要解决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且应由省级政府负责的事项,对市县的补助主要侧重解决少数特别重要的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问题,省级财政不能包揽过多。
--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部门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减少没有实际意义的参观考察活动。
--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收支平衡。
二、落实和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的重点内容
为了提高预算安排的整体绩效水平,进一步增强财政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力度,2005年省级预算编制要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或有明显改进:
(一)在编制绩效预算方面实现新突破。研究制定绩效预算管理规范,分类设计绩效指标考评体系,明确绩效预算管理基本内容和编制程序,选择部分部门、单位和项目编制绩效预算。
(二)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方面实现新突破。研究制定滚动预算实施意见,明确滚动预算的形式、范围、内容、有关方面的职责和编审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编制滚动预算,并汇总编制省级2005-2007年财政滚动预算。
(三)在严格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方面取得明显改进。增强省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公共性,特别是发展性支出更要努力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减少非公共性项目。
(四)在整合资金办大事上取得明显改进。一方面要在资金整合上加大力度,在整合部门资金基础上,把预算内、外资金和不同部门管理的资金,按投资方向整合;另一方面要在集中财力办大事上再前进一步,切实研究好和确定各类各口必办的大事,减少散、碎项目。
(五)在预算项目规范化方面取得明显改进。大力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按照规范的格式编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编入部门预算。一是切实细化项目预算,除政策规定预留资金外,其他所有预算资金必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达到可执行的标准,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再批复细化项目。二是强化项目预算的规范性,项目预算资料、格式和论证程序要规范,特别是项目投资预算构成内容要细化,不能简单以“其他费用”而概之。三是要试编项目绩效预算。试点部门在编制支出预算建议计划和预算草案的同时,必须按项目对应编制便于考评的、量化的资金使用绩效计划;省财政在审查汇总部门预算绩效计划基础上,编制政府预算绩效计划。财政补贴、贴息等资金,年初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要详细制定资金投放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重大项目要按规定聘请有资质机构进行论证,论证资料和结论随项目预算建议书一并上报,未经论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