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 设备编号及标志完整、清晰、规范、一致:
| 60
| 查 证 方 法
| 评 分 标 准 及 办 法
| 备注
|
4.1.1
| 阀门及挡板编号、开关方向标志及阀位指示是否齐全、清晰、规范,并各图纸相符;
| 15
| 现场查询
| 每项标准为10分。视每项缺漏情况,扣该项标准分的20%-40%;当缺漏较多或有重要缺漏,该项不得分
| |
4.1.2
| 管道介质名称、涂色或色环及流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楚、正确,并与图纸相符;
| 15
| 现场查询
| 每项标准为10分。视每项缺漏情况,扣该项标准分的20%-40%;当缺漏较多或有重要缺漏,该项不得分
| |
4.1.3
| 主、辅设备名称、编号、转动方向、执行机构开关方向等标志是否齐全、正确、清晰,并与图纸相符;
| 15
| 现场查询
| 每项标准为10分。视每项缺漏情况,扣该项标准分的20%-40%;当缺漏较多或有重要缺漏,该项不得分
| |
4.1.4
| 操作台盘、仪表盘、音响光示信号诸设备名称是否齐全、清晰、正确;仪表表盘刻度清晰、额定值是否划有红线;CRT上参数正常值、报警值、掉闸值是否标示清晰并显示正常,光字牌显示正确
| 15
| 现场查询
| 每项标准为10分。视每项缺漏情况,扣该项标准分的20%-40%;当缺漏较多或有重要缺漏,该项不得分
| |
4.2
| 设备资料管理
| 60
| | | |
4.2.1
| 专业技术资料完整、齐全。包括:主、辅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符合实际的机组系统图册;设计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等技术资料;专业技术管理和专业技术分析资料等
| 30
| 查阅技术档案、资料、文件
| 1专业管理资料混乱不得分;2专业管理技术资料不齐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60%;3没有专业技术分析资料或分析资料失实、不完整,扣标准分的20%-40%
| |
4.2.2
| 设备台帐、设备评级、备品备件管理、技措反措、系统设备异动管理等设备管理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 30
| 查台帐及相关资料、现场查询
| 每缺一项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当缺漏较多或有重要缺漏,该项不得分
| |
4.3
| 各种设备运行规程及制度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生产法规、标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九项重点要求》中有关内容及上级单位防止电力生产故障的要求、通知等技术文件是否能认真贯彻,是否修订到现行的运行规程中,并认真执行
| 30
| 查阅运行规程及制度,现场检查
| 没有运行规程及制度不得分;没有将二十九项重点要求中有关内容修订到运行规程中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完善一处扣10%;不认真执行规程和制度一处扣20%
| |
4.4
| 按“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建立了本企业的技术监督网和各级监督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技术措施,建立了技术监督技术档案
| 20
| 查阅技术监督管理文件及档案
| 1技术监督网未建立或不完全;各级岗位责任制未建立或不明确,扣标准分的30%-100%;2未制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措施不完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3技术监督档案未建立,或不完整,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 |
4.5
| 设备检修管理
| 60
| | | |
4.5.1
| 企业应结合本厂实际制定设备维修管理体系(制度)。主要包括:检修计划管理、检修过程管理、检修工艺及质量标准、检修后的验收、设备异动管理办法等。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检修管理模式
| 20
| 查阅相关的资料、文件
| 1检修管理技术文件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10%-30%;2检修管理制度、规程不符合实际,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 |
4.5.2
| 检修计划、检修技术资料、设备维修台帐、非计划维修台帐、设备大、小修验收记录、总结是否及时、完整、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设备历史档案是否建立,电站压力容器技术登录簿是否登记注册,现场设备状况与资料是否相符
| 20
| 对照大、小修记录,查阅总结文本,查阅设备台帐、压力容器登陆簿等,现场核查
| 完全符合要求得满分,基本符合要求扣30%,误漏较多或与现场不符不得分
| |
4.5.3
| 各种设备检修工艺规程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反事故措施,检修后现场设备状况与规程是否相符
| 20
| 查阅检修工艺规程,现场核查
| 没有检修工艺规程不得分,内容不完善或有错误一处扣10%,现场设备不符扣30%-50%
| |
4.6
| 设备缺陷管理
| 50
| | | |
4.6.1
| 各级职能部门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做到定期分析和及时上报缺陷;缺陷通知单填写、传报是否及时,记录齐全
| 20
| 查阅制度文本和有关记录。现场核查
| 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处理不及时视情况扣分20%-80%;无制度不得分;管理不善扣40%
| |
4.6.2
| 消缺是否及时,消缺完成率是否达到100%
| 20
| 查阅资料、记录,现场检查
|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分30%
| |
4.6.3
| 企业应制定设备定期巡视检查规定及恶劣气候的特巡规定,并执行到位
| 10
| 查阅资料、记录,现场检查
|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没有安全措施的扣分30%
|
|
4.7
| 生产现场管理
| 80
| | |
|
4.7.1
| 主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区域要干净整齐,道路畅通,现场无脏、乱、差现象,保持文明清洁的生产环境
| 30
| 现场检查
|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4.7.2
| 生产现场要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对流动物品实行定置化管理,摆放有序,及时入库;仓库物品摆放整齐,标志明显,帐、物、卡相符
| 30
| 现场检查
|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分30%
|
|
4.7.3
| 建立科学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健全设备管理网络。主、辅设备保持整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 20
| 查阅制度、资料,现场检查
|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4.8
| 重大危险源管理
| 70
| | | |
4.8.1
| 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登记建档。(对锅炉、灰渣库、氢气储罐、轻柴油罐作重大危险源辨识)
| 15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现场核查
|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未登记建档不得分
| |
4.8.2
| 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评估标准及学习材料,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学习和培训
| 10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现场核查
| 没有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评估标准及学习材料不得分,没有组织学习的扣分60%
| |
4.8.3
| 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 15
| 查阅有关档案、应急预案和资料,现场核查
| 没有开展或者没有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不完整缺少整改计划得的扣分20%-80%,评估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了整改或未能及时整改的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扣分30%-60%
| |
4.8.4
| 本企业存在临界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到地方政府部门备案
| 10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现场核查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4.8.5
|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运行、检修人员按规定定期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
| 10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现场核查
| 没有开展培训不得分,没有开展定期培训或未取得证件后上岗的根据情况扣分20%-90%
| |
4.8.6
|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
| 10
| 现场核查
|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的根据情况扣分20%-80%
| |
4.9
| 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制定完善的整治方案认真执行。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记录在案
| 20
| 查阅有关档案、记录、资料,现场核查
| 没有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分,制定整治方案不完善的扣分50%。对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并记录在案扣分50%
| |
4.10
| 认真执行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可靠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可靠性分析,及时报送可靠性信息
| 20
| 查阅有关档案、记录、资料,现场核查
| 无制度不得分;管理不善扣40%,没有定期开展可靠性分析不得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
|
|
4.11
| 电力系统二次防护
| 30
|
|
|
|
4.11.1
| 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配备二次系统网络拓扑图。
| 10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 未执行安全分区、网络专用的原则不得分,不完善或未配备网络拓扑图扣分20-80%
|
|
4.11.2
| 制定并严格执行保护措施,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 10
| 查阅有关档案、应急预案和资料,现场核查
| 未制订保护措施不得分;措施不完善或内容不符合或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扣分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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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 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评估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
| 10
| 查阅有关档案、应急预案和资料,现场核查
| 缺一项制度扣分2分,视落实执行情况扣分20%-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