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 劳动安全
| 330
| | | |
3.1.1
| 电气安全
| 80
| | | |
3.1.1.1
| 运行人员是否掌握并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10
| 对运行人员单独考问
| 发现1 人不完全掌握扣分50%,2人不完全掌握不得分;现场检查发现2人次不按规定使用方法不正确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1.1.2
| 电气安全用具是否从经过省级以上鉴定的生产厂家购置,是否招标采购,安全监督部门对购置的产品是否审查和把关; 电器安全用具、电动工具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 10
| 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检查班组责任制文本
| 购置未经鉴定产品、安全监督对购置的安全工器具不审查把关、定期检查和试验责任制不落实,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1.1.3
| 本单位是否按GB3787-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管理手持电动工具
| 10
| 检查有关部门及班组制度文本、相关记录
| 无国家标准文本或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不严或管理责任不落实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1.1.4
| 是否按照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制定本单位有关规定,在现场正确安装和使用漏电保护器(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
| 10
| 检查制度、规程文本,现场检查
| 无国家标准及本单位的使用管理规定,或现场执行不严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1.1.5
| 保护接地及接零
| 20
| | | |
(1)
| 生产及非生产电机、电气设备等金属外壳应接零或接地的部分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接地,接地点牢固可靠,接地网接地电阻定期测试并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 10
| 现场检查
| 接零系统中个别设备单独接地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得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2)
| 现场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应有具体规定和措施,并落实执行
| 10
| 查阅制度文本
| 无规定不得分,执行不严扣分50%
| |
3.1.1.6
| 现场临时电源敷设有无管理制度,现场临时电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20
| 查阅制度文本,现场随机检查
|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分30%;发现一处临时电源不合格扣分30%;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问题较多不得分并加扣3.1.1总分的10%
| |
3.1.1.7
| 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触电急救培训,掌握触电解救及心、肺复苏方法
| 10
| 查阅培训记录,现场考问
| 普及率不足70%或无培训记录不得分;抽查1人不合格扣分20%
| |
3.1.2
| 高处作业
| 50
| | | |
3.1.2.1
| 安全带
| 30
| | | |
(1)
| 安全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保管、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并合格
| 15
| 现场随机检查
| 抽查的车间无统计数字或数字与实际不符扣分30%,发现一条不合格扣分50%,存放、保管、检验不符合要求扣分60%
| |
(2)
| 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安全带使用前的检查项目;
现场作业是否正确使用
| 15
| 现场检查及考问
| 现场发现1人使用安全带不规范不得分,发现一人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加扣2.1总分的50%;其他问题扣分20%
| |
3.1.2.2
| 脚手架及安全网
| 20
| | | |
(1)
|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及安全网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10
| 现场随机抽查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分50%;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2)
| 有无脚手架搭设分级验收制度,使用后的脚手架是否及时拆除
| 10
| 检查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 无制度文本不得分;有制度执行不严不得分;使用且未及时拆除扣分50%
| |
3.1.3
| 起重作业安全
| 30
| | | |
3.1.3.1
| 起重机械、机具有无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缺陷是否及时消除;日常检查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 20
| 查阅制度及责任制文本,查阅定期检查维护记录,现场抽查
| 无管理制度,无责任制不得分;未经专业部门检验不得分;检验后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50%
| |
3.1.3.2
| 有无电梯管理制度和维修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是否有专人负责起重设备、电梯的技术管理工作,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测检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 10
| 查阅制度文本、技术台帐、资料,现场抽查
| 无管理制度、无维修责任制和维护记录扣分50%;无技术资料、台帐、检验报告不得分;无专人负责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1.4
| 焊接安全
| 30
| | | |
3.1.4.1
| 有无电(焊)气(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及安全维护要求,定期检查试验,检查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
| 20
| 查阅制度及责任制文本,现场检查
| 无管理制度、无责任制不得分,贯彻执行不严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扣分20%
| |
3.1.4.2
| 电焊机二次线与焊接物接线是否规范,焊接作业现场 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1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严重问题不得分并扣3.1.4总分的50%
| |
3.1.5
| 机械安全
| 20
| | | |
3.1.5.1
| 机械转动部分的防护罩、遮栏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1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30%;问题严重不得分并加扣3.1.5总分的20%
| |
3.1.5.2
| 是否制订了各类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的安全规定;工作人员是否熟悉和掌握
| 10
| 现场检查,查阅制度文本,现场考问
| 无规定加扣3.1.5总分的20%;规定不完善不得分;工作人员1人不熟悉和掌握扣分30%
| |
3.1.6
| 特种作业及防护用品
| 70
| | | |
3.1.6.1
|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
| 20
|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清册、培训记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发现1人无证操作者不得分,并加扣3.1.6总分的50%,定期复审执行不严扣分50%,无特种作业清册或培训记录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1.6.2
| 有无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具体规定,职工在现场是否正确使用
| 20
| 查阅规定文本,现场检查
| 无具体规定、不符合标准、存在漏洞本条不得分,发现1人不正确使用扣分50%,2人及以上不得分
| |
3.1.6.3
| 安全帽是否符合要求,人员使用是否规范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1顶不合格扣分10%,现场发现一处安全帽使用不规范不得分。现场发现一人不戴安全帽扣3.1总分的50%
| |
3.1.6.4
| 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存放地点是否合理,定期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工作人员是否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 10
| 查阅责任制文本及定期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考问有关人员
| 未配备或配备数量不足不得分,1人不会使用扣分50%;定期检查责任制不落实不得分
| |
3.1.7
| 生产区域安全标志是否齐全、醒目,符合要符合国家《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标准GB2893-82、GB2894-82)。电气设备的遮栏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 3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10%
| |
3.1.8
| 厂区道路交通设置安全标志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10%
| |
3.2
| 作业环境
| 220
| | | |
3.2.1
| 作业现场物、料、工器具放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2
| 现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具有明显编号,配备数量符合规程要求,配备标准符合《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要求。定期进行周期试验,标示牌规格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3
| 厂、站各类危险品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有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监督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4
| 生产区域照明符合OHSAi8001,做到光线均匀、光线稳定、光色效果好。即在视野内亮度均匀,不产生频闪效应和照度保持标准值不产生波动,不因照明光线的照射使设备、材料原来的颜色失真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5
| 生产区域梯台通道上方,没有影响人员通行的固定障碍物,如无法避免,应设置固定的警告标志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6
| 生产区域地面通道的布设保证无发生车辆碰撞的危险。路面无凹凸不平,沟、坑处是否加设紧固盖板。道路进出口、紧急出口是否未被物、料或设备堵塞。地面有灰浆泥污,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7
| 噪音符合OHSAi8001,做到8小时、4小时、2小时、1小时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工作地点的稳态连续噪声级分别不得大于90 分贝、93分贝、96分贝、99分贝。最高不超过115分贝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8
| 在检修作业区,凡有可能出现大量废水、废渣、建筑垃圾、废油污等,应设置临时或永久性的集中、运输处理设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 20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 |
3.2.9
| 生产区域梯台
| 20
| | | |
3.2.9.1
| 钢斜梯 、 钢直梯、钢平台(含步道)是否符合国标安全要求
| 10
| 现场重点抽查
| 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1处扣分50%
| |
3.2.9.2
| 楼板、升降口、吊装孔、地面闸门井、坑地、沟等处的栏杆、盖板、护板是否齐全,符合国标及现场安全要求,临时拆除是否有措施
| 10
| 现场重点抽查
| 发现缺栏杆、缺盖板、护板或设计安装不符合要求,1处扣分50%,临时拆除无补充措施不得分
| |
3.2.10
| 厂内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有无易引起摔跌或碰伤的障碍物, 工业垃圾等
| 20
| 现场重点抽查
| 发现重要问题,1处扣分20%;
消防通道不畅通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总分的20%
| |
3.2.11
| 防尘、防毒、防电离辐射
| 20
| | | |
3.2.11.1
| 输煤系统运行时各扬尘点空气中煤尘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 5
| 查阅监测报告,实地抽查
| 按扬尘点评分,达不到国家标准不得分
| |
3.2.11.2
| 输煤系统各扬尘点是否安装了降尘和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 5
| 现场检查
| 有未装设处,且空气中煤尘含量超标不得分;已安装投运,但达不到应有效果扣分40%
| |
3.2.11.3
| 加氯系统泄氯报警和氯气吸收装置等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SF6高压开关室及SF6高压开关检修室通风是否良好,符合要求,是否制定了运行中防护措施
| 5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未制定防护措施不得分
| |
3.2.11.4
| 电离辐射工作室及放射源库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5
| 查阅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够不得分,并加扣3.2.11总分的20%,一般问题扣分30%
| |
3.3
| 交通安全
| 30
| | | |
3.3.1
| 有无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厂内机动车司机是否有合格证或驾驶许可证(含外包施工单位在厂内行驶的三内机动车)
| 20
| 查阅文本,现场抽查车间机动车驾驶人员和外包施工队车辆
| 无制度或流于形式不得分,重要问题1处扣分30%,发现无证驾驶人员本条不得分,持证驾驶规定执行不严扣分60%
| |
3.3.2.
| 厂内铁路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10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分,重要的问题1 处扣分30%
| |
3.4
| 防火、防爆
| 150
| | | |
3.4.1
| 消防管理制度健全,防火责任制明确,并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 20
| 查阅制度文本
| 消防管理制度健全,防火责任制明确为10分,没有层层落实责任制扣分40%
| |
3.4.2
| 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员定期培训。电厂还应有厂级消防组织机构,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消防队伍,并否符合《消防法》
| 10
| 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考核
| 有消防组织机构,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消防队伍,并否符合《消防法》要求为10分,没有建立不得分,不符合要求扣分40%-80%
| |
3.4.3
| 消防设备有明显的警示牌,配备满足要求,并定期试验,以保证消防泵、各类消防栓灵活、完好,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 10
| 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考核
| 消防设备有明显的警示牌,配备满足要求为10分,不满足要求按具体情况扣分40%-80%
| |
3.4.4
| 明确了重点防火部位,并做到措施落实
| 10
| 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考核
| 没有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如油区、电缆沟道、变电站主设备区等)不得分,重点防火部位没有制定措施并落实的扣8分,措施不到位扣分40%-80%
| |
3.4.5
| 消防器材配备有无清册,是否符合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现场及重点场所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按时检查,保证配置符合规定,不超期。
| 10
| 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考核
| 无消防器材清册扣分20%,与典型消防规程不符不得分;定期检查无记录或无标志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4.6
| 是否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演习
| 10
| 查阅有关资料
| 未开展活动或开展不好,扣分30%,无培训记录,无防火演习记录不得分
| |
3.4.7
| 禁火区(含电缆夹层)有无健全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 10
| 查阅制度文本及动火工作票执行情况,现场检查
| 无制度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现场发现1处应开动火票而未开票作业的加扣3.4总分的10%
| |
3.4.8
| 消防水系统、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有符合实际的消防水系统图
| 10
| 现场检查及查阅有关图纸资料
| 无消防水系统图、不符合标准不得分;重要问题1处扣分50%;水系统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扣3.4总分的50%
| |
3.4.9
| 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隔离系统是否正常投入运行;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 10
|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 无责任制或流于形式扣分50%;自动报警未投入不得分;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投入动得扣分50%;管理不善,形同虚设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30%
| |
3.4.10
|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 10
| 查阅制度文本及现场核查
|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有重要问题1处扣分50%,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 |
3.4.11
|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 10
|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记录
| 存在重要问题(如:安全间距、建筑防火等级问题)、防雷系统不符合要求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4总分的20%;防雷系统未经定期检测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4.12
| 高压气瓶的运输及现场的使用、存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10
| 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氧气、乙炔、氢气、六氟化硫气瓶的使用)
| 发现1只不符合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扣分50%;2只及以上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严重问题加扣3.4总分的40%
| |
3.4.13
| 有关人员是否熟悉氧气、氢气、乙炔、六氟化硫等有关气体的物理、化学特性
| 10
| 现场考问有关工作人员
| 超过3人对有关气体特性不熟悉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4.14
| 蓄电池室、油罐室、油处理室等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照明、通风设备是否采用了防爆型;是否配备了防爆工具,电缆沟防火隔墙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需要涂防火涂料的部位,是否进行了涂刷
| 10
| 现场检查
| 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或未配备防爆工具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 |
3.5
| 防汛
| 50
| | | |
3.5.1
| 防汛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汛期前能否做到提前研究防汛工作,制定措施,落实防汛值班及抢险组织
| 20
| 查阅有关文件,现场查询
| 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组织不落实不得分;工作不严密,措施不够全面扣分40%
| |
3.5.2
| 防汛器材管理、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保证汛期后不丢失,不损坏
| 10
| 现场调查了解
| 无人管理不得分,管理不善扣分40%
| |
3.5.3
| 供水泵房、厂房、零米以下部位等永久性防汛设施是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 10
| 现场调查了解
|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40%,较差者不得分
| |
3.5.4
| 是否制定了防汛总体方案,预案是否每年汛前进行演练
| 10
| 查阅文件
| 未制定不得分,不具体、不切合实际不得分,未进行演练不得分
| |
3.6
| 抗震
| 20
| | | |
3.6.1
| 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烈度是否符合规定的地震基本烈度
| 10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
| 抗震设防烈度不符合规定不得分,部分符合扣分50%
| |
3.6.2
| 不符合抗震设防烈度的建、构筑物是否采用了加固措施,主变压器、蓄电池及其他有关设备是否已经采取了抗震措施
| 10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
| 未全面落实扣分30%,落实较差扣分60%,基全上未落实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