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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和《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和《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的通知
(鲁电监安全〔2007〕23号)


各市安监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各地方电力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和《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印发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

  一、为加强对全省发电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电力生产安全基础,促进电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各发电企业。
  三、安全标准化评价主要针对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以及生产设备系统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以防止人身事故、特大和重大设备事故及频发事故为重点,用检查评价的方法进行危险辨识。
  四、全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企业”)评价,应当按照《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采用现场检查、查阅和分析资料、现场测试等方法进行。
  五、评价采用相对得分率来衡量被评价单位的达标情况。
  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由于设施设备、系统设置等原因造成部分《标准》项目无法查评的,删减相应项目(连同该项目的标准分)。
  六、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两个等级:
  二级(省级):评价(复评)相对得分率不少于85%;
  三级(市级):评价(复评)相对得分率不少于70%。
  全省统调发电企业、单机容量在200MW以上的地方公用和自备发电企业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标准。其它地方公用及自备发电企业可申报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当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和存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不得参加考评。
  七、安全标准化评价评级采用各发电企业自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济南电监办和山东省安监局联合组织对全省二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的评价、评级。华电国际股份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下属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荐安全标准化典型企业,并配合开展评价、评级工作。各市安监局在省安监局和济南电监办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三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的评价、评级。
  八、评价评级程序:
  1、按照《标准》的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评价小组进行自评。并整理查评结果,提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总结,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表,分项评价结果明细表,安全标准化自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2、完成自评的发电企业按照第七条的规定,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根据企业申请,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关机构实施评价。评价工作结束后,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应向相应的管理部门和被评价企业提交书面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3、各企业应根据安全标准化评价情况,组织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有明确的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情况应报济南电监办和相关部门。
  4、完成整改的企业可向原查评专家组提出复评申请。复评前企业要向专家组提供整改情况总结,复评完成后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应提出正式的复评报告。
  5、符合二级标准的发电企业由济南电监办和山东省安监局审定。符合三级标准的地方公用和自备发电企业由各市安监局审定,并报济南电监办、省安监局备案。
  6、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的企业,相应管理部门实行分级审定后,向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予以公布。
  九、已经完成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发电企业,并网安全性评价相关内容和结论可作为安全标准化评价的依据,可根据情况简化安全标准化评价程序和内容。
  十、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其他事故,由原审定部门撤销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
  十一、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证书和牌匾的样式由济南电监办统一制定。
  十二、济南电监办、省、市安监局对获得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的发电企业定期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请级别: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评得分

 

申请等级

 

单位已按《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试行)》进行了自评,现申请复评,企业自评报告附后。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  年  月  日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自评报告

企业自评情况概况

 

 

 

 

 

 

 

 

 

 

 

 

 

 

 

 

 

 


  附: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自评得分情况汇总表

  附件2: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
(济南电监办  山东省安监局(编制))

目 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评估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1000分)
  2.1 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
  2.2安全生产责任制
  2.3规程和规章制度
  2.4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6安全例行工作
  2.7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
  2.8安全生产监督
  2.9反违章管理
  2.10应急管理
  2.1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2.13安全奖惩
  2.14安全信息报送
  3 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800分)
  3.1 劳动安全
  3.1.1 电气安全
  3.1.2 高处作业
  3.1.3 起重作业安全
  3.1.4 焊接安全
  3.1.5 机械安全
  3.1.6特种作业及防护用品
  3.2 作业环境
  3.3 交通安全
  3.4 防火、防爆
  3.5 防汛
  3.6 抗震
  4 设备设施管理(500分)
  4.1 设备标示编号
  4.2 设备资料管理
  4.3 二十九项反措
  4.4 技术监督
  4.5 设备检修管理
  4.6 设备缺陷管理
  4.7 生产现场管理
  4.8 重大危险源管理
  4.9 设备隐患治理
  4.10 可靠性管理
  4.11 二次系统防护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1.1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基础,促进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标准。
  1.1.2 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风险评估的原则,以防止人身事故、特大和重大设备事故及频发事故为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超前控制。
  1.2 制订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2.2 国家、电力行业所颁布的有关规程、规定、导则、反事故技术措施等。
  1.2.3 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火力发电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查评依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等标准。
  1.3 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种类型的发电企业。
  1.4 评估内容及方法
  针对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以及生产设备系统管理三个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用检查评价的方式进行危险辨识。严格按照查评依据进行查评,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评价项目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2  安全生产管理(1000分)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标准分

查 证 方 法

评 分 标 准 及 办 法

备 注

2.1

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

120

   

2.1.1

企业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制定明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做到层层落实,严格考核

20

查看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制定情况,实现目标的控制措施内容。查阅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简报。实地考查

视目标和措施内容及落实效果评分:

A 目标定位准确,措施具体,层层落实,事故(障碍)控制在较好水平得满分;

B.内容不尽符合要求,落实有差距,考核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

C.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措施不落实,发生事故超过年度考核指标,不得分。

2.1.2

 企业是否遵循“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安全目标三级控制,所属的车间(部门、分厂、工区、下同)围绕企业总目标,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的安全目标和措施;所属的班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和措施

20

 查看厂以下二级部门分目标制定情况,和控制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查阅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简报。实地核查

 同上

 

2.1.3

厂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定企业的安全策略,带头执行安全法规和上级安全规定。亲自签阅各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等,并主管安全监督部门,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随时下达安全生产指令

20

查阅会议记录、文件传阅记录、安监部门工作记录。

视贯彻执行情况扣分20%-80%;企业一把手没有分管安监部门扣分50%,存在较多问题不得分

 

2.1.4

 企业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20

 

查阅年度、月度生产会议记录,以及计划、总结文件。实地核查

 视贯彻执行情况扣分20%-80%;未能坚持“五同时”少一项扣1分,存在较多问题或存在典型问题不得分

 如维修工作在布置工作任务时不布置安全措施;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导致发生事故等即视为典型问题

2.1.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是否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0

查阅工程设计、概算及竣工验收资料。实地核查

 视贯彻执行情况扣分20%-80%;没有贯彻“三同时”少一项扣1分,安全设施投资未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不得分

 

2.1.6

在生产工作中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和科技进步”的原则,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标准化考核”、“危险点分析”或其他现代管理手段,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其工作岗位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0

 查阅开展应用“安全标准化考核”、“危险点分析”等有关文件和教育培训计划。现场核查

 视综合应用实效和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的程度扣分20%-80%;未开展应用“安全标准化考核”、“危险点分析”等方法不得分;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导致发生人为事故(障碍)不得分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

   

2.2.1

 各级领导人员(从行政正职直到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职责内容符合《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实际,并能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0

 查阅制度文本。实地核查

 视责任制内容、覆盖面及落实效果评分;

A.   内容符合要求,覆盖全面,责任制落实,得满分;

B.   内容不尽符合规定,覆盖不够全面,落实有差距视情况扣分20%-80%;

C.   内容不符合规定,或覆盖不全短缺较多,或不落实造成事故(障碍)不得分

        

2.2.2

安全职责明确。企业与部门、车间,车间与班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10

查阅资料

缺企业与部门、车间,车间与班组签订的任何一项安全责任书不得分

 

2.2.3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职责内容符合上级规定和本部门特点,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重点检查计划、消防保卫、工区、财务、劳资、培训教育、物资、后勤、生产技术部门

 视责任制内容、覆盖面及落实效果评分,评分方法参照2.2.1

 

2.2.4

 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职责内容符合上级规定和本岗位特点,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重点检查计划、消防保卫、工区、财务、劳资、培训教育、物资、后勤、生产技术部门

 视责任制内容、覆盖面及落实效果评分,评分方法参照2.2.1

 

2.2.5

 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职责内容符合上级规定和本岗位特点,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实地核查。重点抽查锅炉、汽机、电气运行和检修人员以及驾驶员、煤厂、油区、门卫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视责任制内容、覆盖面及落实效果评分,评分方法参照2.2.1

 

2.3

 规程和规章制度

150

   

2.3.1

 企业是否根据上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系统实际情况,编制本企业各类设备(含安全设施)现场运行规程、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管理制度,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0

 查规程制度文本。实地核查。重点检查现场规程是否在有效期内,审定程序是否合规,有关人员对规程内容是否熟练掌握,认真执行

 规程制度覆盖面不够全面,内容不尽符合上级规定和设备系统实际,执行不够认真,视情况扣分20%-80%;规程制度短缺较多,或内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障碍)不得分,造成重大事故加扣2.3总分的10%

 

2.3.2

 设备系统变动(含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变动记录、有关图纸资料变动是否及时、准确;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0

 查阅制度文本和有关记录、教育培训计划。现场核查

 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从业人员不全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视情况扣分20%-80%;变动投入生产和使用前,从业人员未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得分;变动后一个月内有关图纸、资料仍未及时修改不得分;无管理制度不得分;疏于管理造成事故(障碍)不得分,造成重大事故加扣2.3总分的10%

 

2.3.3

 生产设备和系统管辖范围是否划分明确,无空白点,有正式书面依据(设备分界规定、协议等)

10

 查阅有关书面资料。现场核查

 管辖范围不够明确视情况扣分20%-80%;无书面依据或有空白点不得分;由于职责不清,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造成事故(障碍)不得分,造成重大事故加扣2.3总分的10%

 

2.3.4

 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是否及时,符合上级新颁规程和反措、设备系统变动实际;现场规程是否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保证现场规程正确、完备和有效

10

 查阅规程制度清单及文本、审批文件。现场核查

                                 

 不符合规定视情况扣分20%-100%

 

2.3.5

 企业是否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车间、班组、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10

 查阅规程制度清单。现场核查

 不符合规定视情况扣分20%-100%

 

2.3.6

 两票三制

100

   

(1)

 “两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两票”合格评价标准和考核规定;“两票”合格评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能否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有无记录可查;

 主管部门各级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考评;两票是否按要求使用和保存

20

 查阅制度文本。检查评价期内一个季度的“两票”及评价、考核材料、执行情况

 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没有管理制度、没有评价标准、没有考核规定,或内容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不得分;主管部门未定期统计、评价及考核不得分;抽查“两票”合格率低于100%不得分

 

(2)

 交接班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交接准备、交接内容、交接方式和执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认真,有无完整记录

20

 查阅制度文本、交接班记录。实地核查

 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没有管理制度或内容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不得分;执行不认真,有重要疏漏不得分;无记录不得分

 

(3)

 巡回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巡检类型、巡检内容、巡检记录、巡检时间、巡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巡检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认真,有无完整记录

20

 查阅制度文本、巡检记录。实地核查

 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没有管理制度或内容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不得分;执行不认真,有重要疏漏不得分;无记录不得分

 

(4)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根据规程、制度和设备厂商说明书,对运行设备(含安全设备)和备用设备定期进行测试、启动、投切或轮换运行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认真,有无完整记录。

 例如,设备定期试验:升压站中央信号系统影音报警测试、集控站监控系统影音报警测试、高频通道对试、蓄电池组测试、事故照明系统启动、变压器冷却装置投切、微机闭锁装置闭锁关系及编码核对、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切换、直流系统备用充电机启动、备用变压器启动、漏电保安器检测、消防系统检测,柴油机组定期试验,等等;

 设备定期轮换运行:备用与运行变压器、变压器冷却系统各组冷却器、GIS集中供气站工作与备用气泵集中通风系统、备用与工作风机轮换运行,等等

20

 查阅制度文本、试验轮换记录。实地核查

 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视情况扣分20%-80%;没有管理制度或内容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不得分;执行不认真,有重要疏漏不得分;无记录不得分

 

(5)

 是否制定了“两票三制”现场执行情况全过程检查制度,执行认真并有检查、考核记录,且能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整改;

 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违反“两票三制”造成的事故;

 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恶性操作事故

20

 查阅制度文本、检查记录及有关事故报告、记录等。实地核查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无制度或工作未能认真开展不得分,由于缺乏管理,造成事故不得分,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或重大事故加扣2.3总分的10%

 

2.4

 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60

   

2.4.1

 是否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九项重点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调查摸清设备底数,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或《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0

 查阅本企业、本车间反事故措施或实施细则、年度“两措”计划和规程制度

 设备底数不够清楚,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不符合实际,不认真贯彻执行视情况扣分20%-80%;未制定本企业反措不得分;疏于管理造成事故不得分,造成重大事故加扣1.4总分的20%

 

2.4.2

 年度“两措”计划的组织编制、立项依据、费用提取和审定是否符合规定;计划是否做到项目、完成时间、负责人(单位)和费用四落实;计划内容是否做到重点突出,无重要疏漏

20

 查阅年度“两措”计划和安全标准化考核、运行分析、事故报告

 不尽符合上级规定或未做到四落实,内容一般视情况扣分20%-80%;计划内容存在重要疏漏不得分;未编制“两措”计划不得分

 

2.4.3

 企业主管领导和车间负责人是否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计划的落实;有无完成情况总结,对未完成项目是否采取应对措施

20

 查阅企业、车间两级计划的执行记录和总结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无定期检查记录或无完成情况总结不得分

 

2.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0

   

2.5.1

 企业是否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计划项目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有关教育培训的要求;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

15

 查阅培训计划及有关资料

 计划内容不尽符合规定,落实有差距视情况扣分20%-80%;未编制计划和预算或内容不符合规定,或计划基本不落实不得分

 

2.5.2

 新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是否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10

 查阅培训考核记录、档案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扣3分

 

2.5.3

 新上岗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是否经过有关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10

 查阅培训考核记录、档案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扣3分

 

2.5.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10

 查阅档案、合格证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扣3分

 

2.5.5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1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离岗3个月及以上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3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2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应创造条件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

10

 查阅培训考核记录和档案

 在岗生产人员的定期培训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凡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员,有一例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5.6

 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是否经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职责的学习培训

10

 查阅培训考核记录及档案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扣3分

 新任命的中层生产领导由本企业安排或组织考试

2.5.7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1企业的正副职领导、正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负责人,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的考试;

2车间负责人、生产处(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3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10

 查阅考核记录、档案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扣3分

 

2.5.8

 企业是否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一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印发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岗位,并依据工作岗位变动,随时公布调整。

10

 查阅有关文件。现场检查有关班组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扣3分

 

2.5.9

 企业是否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是否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5

 查阅教育培训档案、补考记录

 档案不够齐全视情况扣分20%-80%;未建立档案或有一例未限期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未下岗培训不得分

 

2.5.10

 企业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是否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到档案、记录齐全

5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考核记录、档案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5.11

 企业是否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是否设置安全教育室,用音像、实物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

 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

 

2.6

 安全例行工作

40

   

2.6.1

 班前会是否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运行方式,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班后会是否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10

 查阅班组运行日志和班前、后会记录

 视班前、班后会内容、执行情况及效果评分;

A.   内容充实,按时召开,效果突出得满分;

B.   内容不够充实,未正常召开,有一定效果视情况扣分20%-80%;

C.   内容一般化或效果差或无记录不得分

 班前、班后会含交接班、倒闸操作、检修、试验、施工等项工作任务的事先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以及事后总结

2.6.2

 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车间是否相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

10

查阅安全分析会记录

 视会议内容、执行情况及效果评分,评分方法参照2.6.1;第一责任人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得分

 

2.6.3

 企业是否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是否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春季或秋季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前是否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闭环管理;安全检查后是否进行总结和考核;安全检查是否做到逐步结合安全标准化考核进行

20

 查阅检查提纲、检查计划、整改计划、检查总结

 视检查组织、内容及效果评分:

A.   安全符合要求,成效突出得满分;

B.   组织工作不尽符合要求,内容不够完备,落实有差距视情况扣分20%-80%;

C.   检查无计划、无提纲、无整改计划、无总结和考核,或检查基本走形式不得分

D.   查出隐患未按计划整改不得分

 

2.7

 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

90

   

2.7.1

 企业是否制定了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是否明确

20

 查阅制度文本

 制度内容不尽符合要求,职责不够明确视情况扣分20%-80%;无制度,或内容不符合规定,或无归口管理部门不得分

 

2.7.2

 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上级规定

10

 查阅有文件、资料。实地核查

 视安全生产条件完善情况扣分20%-80%;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或未进行审查,或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分

 

2.7.3

 企业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经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10

  查阅安全协议、承包、租赁合同

 管理协议或各自管理职责不尽符合规定视情况扣分20%-80%;未签订安全协议,或未在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不得分;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不得分;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分

 

2.7.4

 企业录用临时工是否签订了用工合同,并约定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10

查阅用工合同

 有一例未签订用工合同或约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7.5

 临时工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安全档案、考核记录是否齐全,

10

查阅培训考核记录、档案

 安全档案、考核记录不够齐全视情况扣分20%-80%;凡须经考核合格,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有一例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7.6

企业对危险性较强的外包工程项目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监督审核承包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工程开工前是否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是否到位

20

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核查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2.7.7

 外包队、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是否纳入正常管理工作范围并符合规定

10

 查阅临时工管理制度文本及有关资料。现场核查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8

 安全生产监督

120

   

2.8.1

 企业是否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其职责、职权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设置、岗位人员条件和数量、装备是否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是否适应工作需要

2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安全监督机构职责、职权、基本要求不尽符合规定视情况扣分20%-80%;没有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或职责、职权基本要求不符合规定,或安全监督部门正职的任免未经上级认可不得分,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8.2

 三级安全网是否健全(主要生产性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其他车间和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

10

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安全网不够健全视情况扣分20%-80%;主要生产车间未设立专职安全员不得分

 

2.8.3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是否切实履行所赋予的安全监督职权;安监部门是否建立了监督检查记录本,记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处理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安监部门是否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经主管领导签发执行

20

 查阅事故通报、监督检查记录,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现场核查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不经常深入现场,对违章制止不力,或未建立监督检查记录本,或未及时下达通知书,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又无相应措施不得分

 

2.8.4

 安全监督部门是否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通报,并组织认真学习,吸取教训;是否至少每月一期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简报,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具体的改进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向有关单位汇报和反馈事故信息

20

 查阅有关资料

 转发上级通报不够及时,安全简报内容不尽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20%-80%;没有按期编制本单位安全简报不得分;分析、总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指导性,内容空洞不得分

 

2.8.5

 安全监督部门是否每月对运行、检修、试验、调度部门报送的“两票”评价、合格率统计进行复查,并按规定进行考核;是否定期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20

查阅有关资料、考核记录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未进行复查、考评,或无分析总结不得分

 

2.8.6

 安全监督部门是否对“两措”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存在问题

10

 检查有关记录、总结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对“两措”执行情况没有进行监督不得分

 

2.8.7

 企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人员依法履行检查职责,是否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监督检查记录

 不予配合视情况扣分20%-80%;有一例拒绝、阻挠不得分

 

2.9

反违章管理

40

   

2.9.1

是否制定反违章管理各项制度和奖惩办法,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

20

查阅有关制度、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措施不符合要求、落实不到位视情况扣分20%-80%

 

2.9.2

 是否建立健全职工违章档案,定期对违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针对措施

10

查阅资料、档案

 未建立档案不得分;档案记录不全,分析总结不及时或措施不力视情况扣分20-80%

 

2.9.3

 是否定期开展反违章检查,查禁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各类装置性违章

1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未开展检查不得分;现场检查发现一般违章一次扣10分,发现严重违章一次扣20分,以2.9总分为上限

 

2.10

应急管理

70

   

2.10.1

 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的具体要求,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企业的电力生产特大、重大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内容是否完备,预案的格式是否规范,预案审批、签发程序是否规范

20

 查阅有关应急救援预案资料

 缺少重、特大事故预案(如全厂停电黑启动预案、重要设备事故预案、油气系统等重点部位火灾)和可能给人身造成重大伤亡、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灾害(火灾、地震、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每项扣分50%;预案不规范、不符合实际或可操作性不强的视情况扣分20%-80%

 

2.10.2

是否建立电力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是否具备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调度指挥、事故救援、善后处理、综合协调);配备应急救员队伍和应急所需的救援物资;

30

 查阅有关应急管理文件资料

未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管理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扣分50%,应急管理制度或应急指挥系统不健全扣分20%-80%,应急救员队伍或应急所需的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要求扣分20%-80%,

 

2.10.3

制定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计划和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工作,每年应对重大应急预案演练一次,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演习有记录和总结,并据此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年度反事故演习安排总结

视执行情况扣20%-80%,没有应急演练计划不得分。未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培训不得分

 

2.11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70

   

2.11.1

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并符合《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有关要求,现场的照片、录像、录音、录波图、调查笔录等原始资料是否齐全

20

查阅制度文本、事故原始资料、记录

没有制度或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分,资料不够完整视情况扣分20%-80%;资料有重要遗漏或短缺较多不得分

 

2.11.2

 发生事故是否坚持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和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是否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并有检查验收

20

 查阅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和报告

 现场检查有关事故防范措施

 视贯彻执行情况扣分20%-80%;不按“四不放过”处理或同一原因造成多期事故不得分

 

2.11.3

 发生事故后,各级领导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即时、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0

 查阅本单位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报告及卡片,并与上级核实

 报告不够及时视情况扣分20%-80%;发现一例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不得分,并加扣2.11总分的50%

 

2.11.4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性质成立不同类型的调查处理机构,汇报、原始记录的填写、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时记录表纸的保存有无明确的管理规定

10

查阅管理规定文本。现场检查

 管理规定内容不尽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20%-80%;无管理规定或由于记录、表纸等材料影响了事故分析不得分

 

2.11.5

 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是否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

10

 查阅有关事故报告、报表、专题分析报告、事故存档材料

视执行 情况扣分20%-80%;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不参加事故调查,或设备事故报告的原因分析不是由专业工程师填写不得分

 

2.12

 与本企业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企业其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0

 

 检查资料。现场核查

 内容、范围、方式及责任不够明确,视情况扣分20%-80%;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2.13

 安全奖惩

50

   

2.13.1

 是否根据制定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10

 查阅有关奖惩记录。对照事故报告核对检查

视内容及执行情况扣分20%-80%;未制定实施细则,或内容不符合规定,或执行流于形式不得分;因费用不落实使得安全生产奖励不能进行不得分

 

2.13.2

 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单项奖励,如安全长周期奖、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安全竞赛奖、千次操作无差错奖、万里行车无事故奖等

10

 查阅有关奖励记录等

 视执行情况扣分20%-80%;未设立单独奖励不得分;有奖励规定但基本不落实不得分

 

2.13.3

 企业制定的《经济考核办法》是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一致,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

10

对照三个文件进行检查,并查阅有关考核记录

 考核办法不尽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20%-80%;考核不符合以责论处的原则不得分

 

2.13.4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有无管理规定;对习惯性违章有无管理规定;执行是否认真;考核是否严格;有无检查记录;是否定期对本单位习惯性违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有针对性治理

20

 查阅文本、习惯性违章记录及分析总结报告

 视管理规定内容、执行情况及效果评分:

A.   内容符合要求,执行认真,考核严格,效果明显得满分;

B.   内容不尽符合要求,执行不够认真,考核不够严格,有一定效果视情况扣分20%-80%;

C.   无管理规定,或无检查记录,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执行不认真,考核不严格,流于形式、成效甚差不得分;以罚代管,未进行综合分析和有针对性治理不得分

 

2.14

安全信息报送

30

   

2.14.1

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监会《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及有关规定建立事故、突发事件及日常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

15

查阅制度文本、文件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扣分20%-80%。没有明确的信息报送责任人扣分40%

 

2.14.2

事故、突发事件报告、安全信息报送内容、时间、格式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济南电监办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执行

15

查阅安全信息报送资料,现场核查

未按照要求执行的为0分,不尽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20%-80%

 

3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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