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武工商政〔2008〕2号)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组文[2007]160号)精神,为做好全系统公务员考核工作,发挥好公务员考核对工作的促进作用,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全市工商系统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全体公务员。
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吴清局长担任主任,苑治平副局长、韩洪范副局长、李向荣总经济师担任副主任,孙友谊、石东文、杨杰、周展洪、孔庆佳为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及日常工作由政治处负责。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等次,复核有异议的考核结果。
三、优秀等次名额分配
根据《武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我局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8%以内。系统内被评为200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武昌分局、江岸分局、江夏分局,市局办公室、市场处、公平交易分局优秀等次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控制在20%以内,其余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为17%。各单位在评定优秀等次时,原则上根据下达的比例按处级、科级、科办员分层次评定。
四、考核程序安排
本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自2007年12月下旬开始,2008年3月初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述职测评阶段(2008年1月初)
各单位要根据《武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公务员撰写述职报告,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全体公务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并填写《武汉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等次评定阶段(2008年1月中旬)
主管领导根据群众评议和平时绩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并写出评语;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以分局为单位(市局机关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将考核结果反馈公务员本人,由本人签字。1月15日前,各分局将分局党、政正职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述职材料和民主测评结果报市局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