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新价格工作方法,加强价格基础工作
1、强化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重点做好早晚稻、生猪、甘蔗等主要品种的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开展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适时选择部分价格涨幅较大、市民反映较强烈的商品进行成本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制度,开展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等领域的成本监审。
2、做好价格认证工作。继续实行刑事案件价格鉴定免费政策;继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仲裁领域涉案标的价格鉴证工作质量,重点推进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拓展价格认证工作领域,向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延伸;加强市县(区)两级价格认证机构规范性建设;加强价格认证信息网络建设。
3、加强价格理论研究。针对价格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深入实际开展价格调查研究,重点研究涉及民生的水、气、药、房价以及涉及农民增收的糖料蔗、蚕茧、木薯等农副产品价格问题,研究商品价格变动的规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新办法和手段。
4、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创新方式,积极探索“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有效途径,拓展活动范围,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进社区。结合该活动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收费进行调查检查,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价格投资环境。
5、大力推进依法治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价格执法水平;加强收费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集体审价制度》、《集体审案制度》等制度,确保价格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公开、公正地组织各类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为科学合理的价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按照“隆重、热烈、简朴、适度”的原则,做好今年《
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广大价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效能建设成果,继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管理事;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办检查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继续做好物价干部的转编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价格调控和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