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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7、进一步完善价格公示制度。不断扩大价格公示面,重点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的公示工作;积极创新公示方式,做到价格和收费公示“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
  8、协助做好困难群众生活的安排工作。妥善处理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下降并有所改善。
  五、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1、组织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查处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的行为;重点检查电信、邮政、铁路行业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2、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食、肉禽蛋、成品油、建材等市场价格动态,增强价格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特别是价格垄断(串通)和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50大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3、加强价格宣传工作。积极探索价格宣传方式,注重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有效地将价格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价格宣传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披露机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手段,及时披露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宣传价格监管成效、曝光典型价格违法行为。丰富价格宣传形式,采取答记者问、网上咨询、组织有关专家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做好南宁价格信息网建设,及时更新页面内容,提高网站的服务功能,使南宁价格信息网成为价格宣传工作的便捷、快速、有效平台。进一步推动价格信用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和价格诚信宣传。
  4、努力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大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开展与全国、全区对接工作,建立一套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前沿的价格服务体系,认真疏理群众投诉咨询的内容,及时发现苗头性的、倾向性、趋势性的价格问题,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防范和化解价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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