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价综[2008]5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局各科及所属单位:
现将《南宁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今年的价格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南宁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区物价局长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继续解放思想,以创新作为价格工作的总抓手,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价格调控模式,严格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1、努力控制价格上涨幅度。今年价格调整的目标是力争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全国全区平均水平之内。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准确把握价格运行走势,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价格改革的深化以及政府定调价项目的出台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2008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
2、做好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动情况,在原有价格监测的基础上扩大监测品种,提高监测频率。及时跟踪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热点问题,准确评估和分析价格形势;提高应急监控能力,如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启动价格监控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和情况分析;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人大政协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奥运会期间的价格监测以及各类应急监测工作;做好房地产价格监测工作,同时做好中小户型房屋售价、廉租房租金标准的资料收集和分析;完善市场巡查、预警报告、应急值班等工作制度;完善市、县两级价格监测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价格预警预报工作,一旦监测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向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