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在2008年职代会制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2009年要进一步巩固规范职代会制度建设。第一,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要实行职代会全面建制,继续大力推进非公企业的职代会建制,切实提高建制率、覆盖率。年内,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要达到建会总数的80%,其中,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率要达到参加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企业数的80%;继续推进世界500强的在沪外资企业职代会建制工作,力争使职代会建制数取得明显进展。第二,要加强职代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六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代会重大改革事项预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表决制、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等职代会的“三项刚性”制度的实施率要达到建制单位的90%;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工作制度、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职代会议事规则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日常民主管理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争取到年底,每个地区、系统都培育成熟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制度建设先进典型。第三,要进一步发挥好职代会制度的作用,强化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的有机整合,形成工作的联动效应。
3、全面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要强化责任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解决部分单位存在的应付和被动局面。要深化公开内容,既要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也要公开企业经营的现状,特别是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瓶颈问题,引导职工为企业克服困难、摆脱困境献计献策,发挥主人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检查工作,年内将开展第七次厂务公开调研检查,继续查找和分析新形势下推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不断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4、大力推进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年内,市总工会将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社会工作党委等单位沟通协调,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出台《关于深入推行本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通知》。同时,市总工会还将联手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党委和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党委以及市金融党委等单位,大力推进职工董监事的建制工作,加强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选条件、选举程序、管理办法,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义务;要加大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规律的研究力度,逐步形成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联合有关地区、系统,探索、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建制和履职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源头参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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