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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新政办【2008】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新乡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办理流程图》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批。
  (四)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定。
  (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副市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十)负责办公室机关的管理,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市长、副市长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实行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研究安排办公室工作;听取办公室各科室及代管单位的工作汇报;讨论需要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副调研员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及代管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
  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工作由秘书科会同有关科室负责。
  凡需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由会议组成人员报秘书长审定。会议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会议组成人员按分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办公室工作。副秘书长在秘书长领导下,按分工协助市长、副市长工作。
  (三)秘书长外出时,由副秘书长按排序主持工作。
  三、工作纪律和作风
  (一)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互通情况,分工协作。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对于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重要活动及关系全局工作的部署安排等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市政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推动办公室建设学习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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