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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意见

  四、加快电网建设改造项目审批
  为顺利推进电网建设改造,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建设改造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电网建设改造的支持和协调力度,按照属地原则,为辖区内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做好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本着规范标准、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高效完成相关审批工作,为电网建设改造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文物、林业、水保等部门要及时办理电网建设改造有关手续,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审核、审批工作。文物部门对已纳入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用地,要及时组织对用地范围地面、地下文物进行调查、勘探,确保用地范围内文物安全。
  五、确保电网建设项目用地
  在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征地和实施建设改造阶段,电网企业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送用地计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依法及时做好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用地相关工作,做到既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又能促进电网项目建设,努力保障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不影响电网建设改造进度。
  六、发挥电网建设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作用
  电网企业是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电网企业的主体作用,是切实加快我省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前提。电网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争取更多支持,形成合力,推进电网建设改造的顺利实施。要精心组织施工,强化质量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排定工程时间表,确保电网建设改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电网建设改造过程中群众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电网企业要予以满足,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要认真、耐心做好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要积极对电网建设改造项目优化设计,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在提高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占用土地等自然资源,实现电网建设改造的节能降耗。
  七、建立责任制和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督办、考核。对工作不力、影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进度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电网建设改造支持力度大、外部环境好、电网建设改造实施顺利的地区,省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对该地区在电源建设项目、配电网投资额度的规划和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并适当增加该地区供电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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