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南价综[2007]25号)
局各科及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办发[2007]36号)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南安委[2007]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办公区和宿舍区的管理现状,经研究,决定进行一次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防火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容不得半点大意,局属各单位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把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纲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细抓实抓好。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层层抓落实。为此,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蓝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冯李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游志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
方晓海(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王德毅(价格综合科科长)
楚 利 (收费管理科科长)
梁浩泉(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周克坚(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覃新武(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廖全安(市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主任由王德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李荣誉、陈庆恩以及各科各所属单位各指派一名安全检查员组成,请各科各所属单位将检查员名单于2007年12月28日前报局综合科。
二、明确重点,消除隐患。根据我局办公区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现状,要重点抓好几方面的检查整治:在办公区,重点抓好用电安全。各科及所属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区的照明灯具、电线电路、开关、插座、电脑、电热水器等电器用具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和下班切断所有电源联接,确保用电安全。在宿舍区,重点对新竹路21号的一楼铺面、东葛路80号综合楼的一楼铺面、二楼出租房及“七一”总渠改造施工工地用火用电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