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安排专人每天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巡查,全面了解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化,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2、启动重大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当出现肉禽蛋等价格出现重大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时,立即启动重大价格异常波动警情应急预案。
(1)继续采取启动一般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时所采取的有关措施。
(2)启动定期会商制度。每天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价格分析会,总结和分析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研究价格变动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建议。有必要时,扩大至各工作小组的全体人员。
(3)启动重大应急监测制度。当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价格出现重大异动时,实施价格动态半日一报制度和24小时警情值班制度,并确保足够的人员及时对市场进行监测,随时接听预警专线电话。每天上午11时前和下午16-17时,将相关的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异动情况、原因、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对策建议等,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报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4)启动重大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16小时值守举报电话,价格举报网络24小时运行,节假日专人值班,接受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政策咨询,分析价格违法特点,提出对策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5)启动重大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即建立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要求每天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一次价格应急工作信息;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将重要文件传送给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各有关职能小组要编辑简报专刊,每天一期向领导小组报告价格应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6)启动法律支持制度。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形,建议自治区物价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出台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从重从快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对策措施。
(7)启动重大应急新闻宣传制度。请求由价格主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价格法规政策,发布价格检查信息,通过本地主要新闻媒体树立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的正面典型单位、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8)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价格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品种及相关商品和服务生产、供应各环节的价格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