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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物价局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和重点

  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明码标价讲诚信、规范收费得民心”。

  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重点是:《价格法》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的宣传、《价格法》及相关价格行政法规、各种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诚信”、价格工作创新、行政效能活动等方面的宣传。

  三、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价格“宣传月”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蓝 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冯李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 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游志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王德毅(综合科科长)

  楚 利(收费科科长)

  梁浩泉(价格科科长)

  方晓海(检查分局局长)

  廖全安(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周克坚(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覃新武(价格成本调查队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价格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价格综合科科长王德毅兼任。

  四、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时间:20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五、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形式、内容、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5月1日-7日:在《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等媒体上作宣传报道,主要内容有:宣传物价部门加强“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措施;提醒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促进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同时通过公布市场上价格欺诈存在的一些主要形式对消费者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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