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物价局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价综[2007]15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各科及所属单位:
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
《价格法》)颁布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为了进一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充分发挥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依法治价,我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价格宣传活动,现将《南宁市物价局开展纪念
〈价格法〉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南宁市物价局开展纪念
《价格法》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
南宁市物价局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
南宁市物价局开展纪念
《价格法》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
《价格法》)颁布实施九周年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为了进一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充分发挥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依法治价,我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价格宣传活动。
一、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价格“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的价格宣传,进一步普及价格知识,宣传价格政策,增强价格法律意识和群众价格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价格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物价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