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物价局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南价综[2007]14号)
局各科及所属单位:
为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经研究,对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教育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接待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
二○○七年四月五日
南宁市物价局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
1、局中心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也可扩大至科室正职领导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
2、学习中心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综合科科长任学习秘书。
学习秘书职责:每年年初按照市委的统一布置,制订切实可行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在每次学习前一周将学习安排、要求和学习资料送各位成员;学习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
二、学习时间安排
1、局中心组学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三天(含自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
2、中心组学习要列入工作日程,每个成员工作日程表要有中心组学习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缺席。
三、学习方法和学习形式
1、把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工作相结合,把学习理论同研究价格管理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加强主观世界改造,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
2、每次学习一个专题,以日常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进行讨论,每次讨论要指定中心发言人。
四、学习内容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当前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科技、经济、法律、历史、文化等知识。具体学习内容和篇目按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在学习计划中。
五、学习要求
1、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做到专心读书,认真研读原著,做好学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