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3、规范市场设施租赁收费管理。在对我市现行市场设施租赁收费情况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改变市场设施租赁费收费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4、做好旅游景点价格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公布的旅游景点价格管理目录,科学、合理地进行旅游景点的调定价工作,对列入自治区级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旅游景点价格,实行自治区、市两级价格协调制度。做好新的旅游景点列入管理目录的申报材料工作。

  5、配合成品油价格改革,完善实施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方案。

  五、规范价格秩序,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1、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组织各项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资源和环境价格专项检查。开展房地产价格、司法服务收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费、建筑质量监测收费、市场服务收费、交通(公路、铁路)行业服务价格、水价及管道燃气价格等检查。开展消防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2、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深入打击房地产、商品零售、市场服务、医疗药品等行业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大力开展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查处。

  3、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节假日期间,密切关注粮油、副食品、液化气等价格动态,打击哄抬价格行为。重点整治交通运输、旅游价格违法问题。重点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加强对宾馆饭店房价、停车收费等价格的监管。

  4、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开展。继续加强日常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加强对商业、通信、医院、学校、旅游、饭店、石油、铁路等行业的明码标价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积极倡导和推进明码实价工作,扩大明码实价的部门和行业。

  5、加大价格举报工作力度。认真受理各项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能;收集整理价格举报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震慑价格违法行为;研究价格投诉热点问题,逐步建立完善惩治与预防乱收费热点问题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1、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这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我市药品价格工作规程;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我市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完善业务审批时限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三严”公示制度、文明办公制度、考勤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奖惩规定等行政效能工作制度;完善集体审价和审案制度,领导干部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催办督查工作制度、公文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新闻宣传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物价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研究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完善物价系统价格工作评先评优考评办法。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务实意识教育,转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