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7年价格理论调研的通知
(南价综[2007]7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本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
2007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新年”,为贯彻落实“创新年”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价格管理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拓展价格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在全市物价系统内开展价格理论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价格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
深入开展价格理论调研是做好新时期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监管体制的重要任务。当前,价格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都有待价格管理工作者去积极探索,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新办法、新措施、新途径,不断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监管效果,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价格工作队伍,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理论体系创造条件。因此,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2007年价格理论调研工作。
二、理论调研的时间要求
2007年3月6日之前,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本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要选择1-2个调研题目,每位干部职工至少提出1条创新建议报送我局。调研题目由我局进行综合平衡,题目确定之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实施计划,在9月30日前完成调研成果。
三、努力提高理论调研的质量
价格理论调研的质量,关系到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努力提高调研的质量,在开展价格调研工作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调研课题要体现勇于创新、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原则,确保调研质量。
四、充分发挥调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
10月中旬我局将召开一次价格理论研讨交流会,并开展2007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评选出来的优秀论文向国家、自治区有关机构、报刊杂志推荐。同时将优秀调研成果汇编成册,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参阅。
五、加强联系
为按时按质完成2007年价格理论调研任务,市物价局综合科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各部门的调研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调研进度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拟定的调研题目、创新建议,形成的调研成果统一交市局综合科汇总。
联系人:王荣姣,联系电话:5539330、5539922(传真),电子邮箱:nnwdy@www.nnp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