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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率先全省实现农村水利化为目标,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加大病险水库治理力度,2009年率先全省完成病险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突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加强中小型灌区和节水改造;加大中小型抗旱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力度,逐步恢复效益;提高农田水利“以奖代投”、“民办公助”补助比例,扩大补助范围,大力推进河道、渠道、山塘清淤清障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2年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努力提高耕地质量,继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沃土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建设;国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统一招标,在规划内,探索部门监管、乡(镇)村实施,先建后补、边建边补、验收兑现的办法;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建设一批土肥新技术集成转化示范基地,全面提升地力;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区,推行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等新技术。创新投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增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长沙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

  (五)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启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基本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各级财政要确保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经费、工作经费;2012年,全面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金霞粮食物流园,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加快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加快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工程,带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内需;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继续搞活会展农业,提升办展水平,打造具有长沙特色的知名会展品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六)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深入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鼓励发展生态型畜牧业,加大生猪养殖零排放试点力度,引导五区逐步退出畜禽养殖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沼气池建设,推进农林牧副产品和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到2012年实现山丘区宜建沼气入户率达75%。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存栏500头猪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限期治理任务。实施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提高农村工业环保准入门槛。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和浏阳、宁乡县城生态保护圈建设。健全农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效益补助政策,启动地方级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涵养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探索建立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机制。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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