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长沙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长沙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湘发〔2008〕1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率先全省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市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市与全国、全省一样,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具备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基础和条件。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上来,牢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率先全省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新期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扎实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奋力开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二、明确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新型工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以新型城市化带动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