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暂停南宁市职工物价监督站工作的通知
(南价检[2007]3号)
市职工物价监督站
我市职工物价监督站(以下简称“职监站”)是一个群众组织,1995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恢复建站,监督员由企业职工或退休职工兼职。2002年4月监督员由兼职改为专职,编员12人,市财政每年核拨固定经费。多年来,这支队伍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持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职监站越来越难以履行其职能,尤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后,职监站不再符合受委托执法组织的条件,多次争取仍难以取得合法的协助执法资格。此外,按照桂政发[2006]35号文件规定,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提高到500元/人·月,加上办公费用及单位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财政核拨的固定经费远远不够开支。由于成立职监站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各种因素的制约,使得职监站难以继续开展工作,因此,市总工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共同协商决定:
一、从2007年4月1日起,暂停我市职监站的工作,遣散监督员,待条件许可时再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