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专项检查。配合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用水加价政策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给予电、水高消耗政策,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领取政府补贴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此项检查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至两个县与当地物价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尤其是对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5、开展房地产价格检查。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价格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商违反价格政策行为,在2006年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通过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的行为;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取明码标价以外费用的行为;查处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行为;查处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企业和机构乱收费的行为。
6、开展司法服务收费检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开展律师服务收费和法院收费试点检查。
(二)按照全区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视工作量情况有选择地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开展检查
1、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费、安全资质评估机构收费检查,重点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协会方面,检查其培训收费是否规范,是否有把应由政府部门收费的项目下放到协会收费行为等。
2、开展建筑质量监测收费、市场服务收费、交通(公路、铁路)行业服务价格、水价及管道燃气价格等检查。
3、开展消防行业协会收费检查。
二、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1、继续大力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继续深入打击房地产、商品零售、市场服务、医疗药品等行业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商业促销活动的管理;探索监督检查的新方法;积极开展对价格串通、合谋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查处。
2、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节假日期间,密切关注粮油、液化气等价格动态,打击哄抬价格行为。重点整治交通运输、旅游价格违法问题。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加强对宾馆饭店房价、停车收费等价格的监管,重点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