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设立“秦皇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扶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2009年,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并逐年增加。各县(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
三是建立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专项建设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和各部门各单位捐资助教,建立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县区和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减免在标准化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规费。同时,通过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变现等多种方式筹集义务教育发展资金。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安排用于学校建设的资金要集中使用,确保用足、用好。
(二)整体规划,大力推进农村学区建设和城市区薄弱学校改造
各县(区)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制定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区建设的规划、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以政府正式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实行。
1、以农村学区建设为统领,全面实施农村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工程
按照全省推进农村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和开展农村学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将2009-2011年三年确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攻坚年,强力推进农村学区建设,实施农村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工程。在县行政区域内,打破乡镇界限,科学设置学区,以2-4个乡镇、4-6万人为单位建设一个学区。各县要明确学区建设和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力争用3-5年时间,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化要求,实现义务教育较高标准的均衡发展和质的飞跃。在完成学区建设的同时,逐步撤并乡镇中心校,设置学区中心校,建立以县为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和学校三级管理的县级教育管理新机制。学区中心校纳入本地教育事业统一编制,承担学区范围内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任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进一步推行学区中心校体制下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发挥学区在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协作等方面的组织功能。
2、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加快城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
适应城市发展进程,本着适度超前的发展思路,整体规划城市区中小学校建设,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与新小区建设中,根据城市建设和人口分布状况,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以人为本、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扩大城市教育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施城市区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以城市区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扩强扶弱,集中资金和人力,在3年内基本消除城市区薄弱学校,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办学标准基本达标。各区要制定城市区薄弱学校改造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分批落实;要实行中小学用地的保护规定和教育用地的预留制度,以保证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的帮带作用,促进薄弱学校管理水平提高。通过对口支援、捆绑发展、建立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联合体等不同形式,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实现区域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