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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农村、服务农民促发展”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基础建设,发展公益事业。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解决行路难、吃水难等长期困扰农村发展问题,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配合开展以抗旱水源工程、田间配套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引导和扶持当地农民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引导和鼓励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兴建农家书屋、阅报栏和“三位一体”活动室,安装体育路径,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发展能力。通过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带、互助共建、开展交流和城市党员“进农家、送温暖、献爱心”、机关干部驻村等多种形式,健全互帮互助机制,努力形成城乡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新格局。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市直机关党组织要在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农村党组织提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指导村级党组织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搞好村级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帮助整章建制,推动农村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帮助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和组织农村党员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指导开展好“四培养”工程,帮助加强后备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注意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比较优势,推动城市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从当前农村工作的实际出发,突出解决好农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落实春耕生产资金和农用物资下摆,做好抗春旱、保春种工作,努力解决卖粮难问题;协助村委会落实村级“一事一议”制度,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公益事业、筹资投劳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议事重点,帮助搞好村务、财务公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好农村土地矛盾纠纷问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失业返乡农民工增多、农村劳动力转移难的实际,帮助基层抓好扩大内需项目的启动和实施,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包村单位和驻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可结合工作职能及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以区、县(市)机关和机关干部为主体,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及市直机关干部的带动作用,在全市各行政村中开展“万名干部进农村、服务农民促发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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