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齐齐哈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关于“要切实强化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完善现代农业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提高农业综合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农业现代管理水平、农产品质量水平、市场竞争力和保障食品安全为目的,以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为途径,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是制(修)定农业标准,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1项省级地方标准(玉米育苗移栽技术规程),28项市级A级绿色生产技术规程,10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标准。二是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市建设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精品示范区,培育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三是依托“四组三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网络。四是强化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批发市场自检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出厂和入市检验率达到100%,市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市水果中心批发市场、市水产批发市场实行农残快速检测检验。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农业的特点和市场需求,积极转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以及包装、保鲜、储存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逐步建立起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安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为重点,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基础,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接轨,满足生产和市场需要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