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九日
齐齐哈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及国家、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规划》项目建设,实现我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刚 市长
副组长 张贵海 副市长
赵万山 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德海 市经委主任
孙立凯 市建设局局长
佟允滨 市物价局局长
张更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李东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秀章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
周维友 市水务局局长
郑松岩 富拉尔基区区长
赵成华 市法制办主任
赵锡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峻峰 市长助理、国资委主任
郭晓光 讷河市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锡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立刚、王俭峰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刘英、姜天江、杨军、赵坤海、迟守德、姚勇、李范玲、周福顺、赵利军。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计财科,联系电话:6112586。
二、 推进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到2008年底,我市《规划》项目开工率要达到100%,项目建成投运率达到50%,到2009年底,项目建成投运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10年,11个《规划》项目要全部建成。
2008年底,富拉尔基污水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齐齐哈尔中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必须全部开工建设;讷河市污水处理厂等7个在建项目确保建成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