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齐政发[2008]17号)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行政立法、执法层级监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和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和法制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政府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为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综合评议考核,市政府决定:
授予讷河市政府等55个单位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刘海城等139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勇于探索,为政府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纲要》、《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学习先进,奋发进取,扎实努力,勤奋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政府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得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给予2000元奖励,费用由本单位解决。
附件: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泰来县政府、龙沙区政府、富拉尔基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
市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教育局、政府法制办、人防办、计生委、招商局、农委、国土局、工商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
行政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厅、无线电管理处、建设局、水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拜泉县政府、克东县政府、甘南县政府、建华区政府、碾子山区政府
市公安局、审计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规范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