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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紧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紧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武建〔2008〕82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5月1日上午9:30许,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1号C2栋楼工地,在十二层楼起吊钢管时卸料平台倾覆,造成5人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市政府领导和市建委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布置善后处理工作和展开事故调查,要求全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举一反三,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为此,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紧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紧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要认真吸取"5.1"事故教训,以建筑起重机械、卸料平台、深基坑施工和违章搭接施工为重点,认真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建[2008]69号)要求,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是报装、检测、验收、登记发牌情况;安装(顶升加节)、拆卸方案的制定和队伍的资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卸料平台(含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的规范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搭设、安装和使用、管理情况;

  (三)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安全生产协调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开展脚手架、模板支撑、预防高坠、深基坑施工围护和禁止在建建筑物内住人专项整治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从5月2日起,紧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一是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开展自查登记;二是市、区管工程项目逐项进行普查登记;三是市建委组织对各区普查情况实施督查检查,对所辖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二)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停工整改;对不按时实施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对市建委抽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公开曝光,一律列入不良行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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