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兽医大院”车辆停放费的批复
(南价格[2007]306号)
广西南宁泰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申请办理“广西兽医大院”汽车停放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07]122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兽医大院住户汽车停放费
类型
车型 标准
| 临时(元/辆·次)
| 过夜(元/辆·次)
| 月票(元/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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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
| 3.00
| 6.00
|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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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汽车
| 5.00
| 10.00
|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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