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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隆安县丁当镇头塘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隆安县丁当镇头塘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南价格[2007]232号)


隆安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请求核定隆安县丁当镇头塘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隆安县丁当镇头塘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980kw,2007年7月23日隆安县电业公司同意上网电价,实现并网发电。经报隆安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隆安县物价局上报我局审批上网电价。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火)电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05号文)的规定,经审核,同意隆安县丁当镇头塘水电站上网电价为:丰水期0.23元/千瓦时;枯水期0.26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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