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兴署发〔2009〕1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盟乳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和《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36号令)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106号)精神,结合兴安盟奶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奶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保护奶农利益为根本,以提高良种化水平和转变饲养方式为基础,以建立奶农与企业合理的利益关系为纽带,以完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规范市场秩序为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奶站、饲料生产企业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和整合,健全和培育奶牛养殖业发展支撑体系,全面提升乳制品生产企业素质,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奶业发展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塑品牌产业的新形象,促进我盟奶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2009年1月10日至2009年10月30日,对奶站管理、生鲜乳运输、饲料生产销售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检测监管体系。
2.2009年1月10日到2012年12月30日,通过4年的努力,使全盟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80%,平均单产水平提高到5.5吨以上;全盟1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奶牛比重达到60%以上;调整优化乳制品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强化生产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奶业长效管理机制和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为发展现代奶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到2012年,全盟奶牛存栏达到25万头、奶产量达到60万吨、奶农实现收入15亿元以上,分别比2008年增长192%、26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