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困难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教育局: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列入今年全市“百项惠民行动”。为全面推进这项行动的落实,尤其是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能够顺利就业,现将做好哈尔滨籍并回哈就业的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校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区、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尤其要把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设立专门的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组织人员积极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和掌握就业发展趋势,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措施,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二、加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
各区、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开展求职登记服务,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做好就业信息管理。重点摸清掌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数量、结构、家庭经济状况、培训需求和就业意向等信息,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及时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三、加大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服务,引导困难高校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先就业后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对 “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盯人帮扶,争取实现百分之百就业。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费人事档案托管,免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四、积极拓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精心组织好市场招聘活动,广泛收集发布准确有效地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搭建对接交流平台。紧紧跟进“六个一百”建设项目,开展岗位需求的专项调查,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拓展“三支一扶”服务项目和开展就业见习实践活动,对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参加“三支一扶”服务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