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的指导意见
(冀林产字[2007]3号)
为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空间环境条件,建立以林业为主体,农林牧合理配置,长、短期相互结合,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的林业多目标复合经营体系,提高林业综合经营效益,推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现根据全省林业实际,就发展林下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发展林下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林下产业是实现以短养长,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我省防沙治沙、退耕还林、“三北”、绿色通道、速生丰产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果品强省计划”的深入实施,林地面积迅速扩张。到“十五”末,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6512万亩,森林覆盖率23.25%,林业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与农民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林木生长周期长、农民短期收入跟不上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合理利用林下资源,科学发展林下产业,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对提高农民造林积极性,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林业自身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林下产业是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构建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国人多地少,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利用林下闲置的土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业多目标复合经营,提高复种指数,可有效缓解林农矛盾,为国家节约土地资源,符合当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发展林下养殖业,把禽畜养殖由村内转移到林间,改变人畜混居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可有效减少病菌传染,改善居住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对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起到巨大推进作用。
(三)发展林下产业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农村人才、技术、资金条件比较落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短期内不可能依赖高新技术来实现农民增收,在林下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农民容易接受,也容易掌握。林下环境具有空气新鲜、清洁卫生的独特优势,林下种养是一种贴近自然的生产经营方式,林下产品具有绿色、环保、健康的特点,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充分利用林下独特的生态环境条件,林木、林下立体发展,把单一林业引向复合林业,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使农民从林业经营中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