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林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冀林宣字[2006]7号)
各市林业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宣传在林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林业宣传工作做大、做亮、做深;为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宣传林业的积极性,打造更多、更好的林业宣传精品,省林业局研究制定了《2006年河北省林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拓宽宣传领域,深化宣传内涵,努力构建上下整体联动、横向密切协作的林业宣传新格局。
二、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社会各部门谋划、组织或参与林业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三、努力打造和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林业宣传产品。通过影视、戏曲、文学、书法、摄影、绘画、广告、新闻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各单位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把相关材料(包括“绿色河北”林业宣传贡献奖申报材料及系统内单位媒体发稿情况材料)报省林业宣传中心。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59号河北省林业宣传中心,邮编:050081;联系人:姚伟强、贾宏谱,电话:0311-83017344,传真:0311-83050824;电子邮箱:hebxch@163.com。
附件:2006年河北省林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二00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2006年河北省林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了把林业宣传工作做大、做亮、做深,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氛围;为了调动全省宣传林业的积极性,打造更多、更好的宣传精品,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坚持优稿重奖、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