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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10年,确保有4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村庄绿化,力争达到“村在林中、院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目标。

  五、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促进林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广大农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而我省的山区农村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保证林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必须围绕“确保不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的目标,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强化措施,实现林区和谐发展。一是完善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的要求,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形成较完善的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到2010年,全省8个森林防火重市和70重点县(单位)全部成立本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做到有编制、有专职人员,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省级每年每公顷林地森林防火经费达到2元,市、县也要不少于2元。三是加大依法治火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分利用多媒体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形成进入林区群众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人人皆知,逐步实现全社会搞防火氛围。四是强化森林防火预警体系。逐步完善火险天气、火险等级预测预报,重点防火期各级电视台天天有预报。形成卫星、视频、防火检查站、望火楼、地面巡逻等形式的立体全天候林火监测网络,使全省重点林区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五是逐步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与扑救体系。着力建设以专业扑火队和森林武警为主,以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为辅,有一定装备水平、训练有素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达到省级组建一支200人以上的森警部队,市级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森警应急扑火队,县级和国有林场各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乡镇建立一支半专业扑火队,各村、屯建立一支义务扑火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和扑火防护装备。加强现代化森林防火信息指挥平台建设,完成全省重点市、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火场信息视频传输,指挥扑救面对面进行。加强通信系统建设,以超短波组网为主,有线、卫星、短波通信为辅,应急通信为补充,确保重点林区通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六是加强林区道路和林火阻隔网建设。重点林区形成道路、生物防火林带和防火阻隔相结合的网络,确保有火不成大灾。其中重点林区道路达到每公顷林地4米以上。七是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在现有扑火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先进的灭火机具和装备,配备运兵车、专用消防车等。储备库物资储备标准,重点市达到可供1000人使用,县级达到可供500人使用,乡、镇级和国有林场达到可供100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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