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对一些扶持重复、专项到期的扶持资金和涉及循环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财政补贴资金进行调整整合,加大循环农业的投入。绿色农产品、农业产业基地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专项、节水农业专项、标准池塘改造专项、畜牧统筹资金等支农资金要优先安排循环农业建设内容,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要率先运用循环农业技术,率先实现循环发展。
(二)加大循环农业示范和推广项目建设投入
今后几年市财力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和循环农业推广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立体种(养)殖、沼气应用和发电、农村生活污水利用、渔业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循环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循环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投向沼气发电设备、沼液收集运输设备、农业废弃物加工设备、污水收集发酵利用设备和服务体系等,确保各循环农业项目建成后能正常运营,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循环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投入
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全面提高土壤肥力。实施有机肥和生态农药推广补助,通过对加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补助,切实加大有机肥和生态农药的推广力度。畜牧统筹资金中安排必要资金用于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沼液沼渣处理利用,全面推进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
农业科技十大行动专项要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用于循环农业科技投入,优先安排秸杆粉碎机、沼气发电、生物农药、农业节能、渔业节能减排等循环农业技术的攻关,为循环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继续保持节水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通过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降低灌溉地表径流和水土流失,切断化肥、农药向水体转移途径。
(四)建立循环农业发展激励机制
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生态工程建设等循环农业建设的经营主体给予税收、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循环农业运行主体的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等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和农户自觉发展循环农业的积极性。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设循环农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循环农业发展的牵头协调工作,各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协调互动,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做到实施有方案、任务有指标、阶段有目标、年终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循环农业发展工作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