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基本消除畜牧业面源污染。到2015年,完成全市所有规模畜牧场中型沼气工程(单体发酵池容50~300m3)建设,全市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大有机肥补助力度,完善有机肥推广机制,到2015年商品有机肥年推广10万吨以上,沼液消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通过池型改造、集中脱硫、贮气柜和沼气管网配套建设,挖掘沼气工程潜力,推进大型牧场沼气发电工程,有条件的牧场配套中温发酵沼气工程建设,实现全部粪污沼气化处理。
(三)大力推广循环农业技术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农药、节水农业等循环农业技术,科学施用农药、化肥,从源头减少污染。大力发展立体种养殖、秸杆利用等循环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高效水产养殖技术、清洁水产育苗技术和渔船节能技术。到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1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100万亩,全市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以上,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80%以上(15万公顷)。
(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开发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竹材、修剪枝丫、笋壳、蔬菜叶、菜帮等种植业废弃物在饲料加工、工业原料、快速还田、燃料加工等方面的综合利用,鼓励动物屠宰废弃物、水产、畜禽等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五)健全循环农业服务体系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培育一批循环农业服务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主体依托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参股、新增服务内容等形式,建立完善市场化、规范化的循环农业服务运营机制,实现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各循环环节顺畅运行。
加大循环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引进和开发适合宁波实际需要的循环农业关键技术和设备,鼓励构建由科研单位、企业和科技示范户共同组成的,科研、推广、示范三位一体的循环农业技术服务和推广体系,提高我市循环农业技术水平。
(六)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综合运用财政、投资、信贷、税收、价格等手段,建立循环农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对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项目和产业予以倾斜,对发展循环农业的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农产品深加工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实行导向性投资政策,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外资、社会资金等参与循环农业科技和产业化项目,各类金融机构对循环农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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